论洛克劳动理论的哲学种族主义性质
发布时间:2025-04-18作者:宫敬才编辑:李新波浏览量:

摘要:洛克劳动理论的主旨是回答英国殖民者侵占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合理性问题,试图以区分耕种性劳动与非耕种性劳动的形式证明,英国殖民者的耕种性劳动是取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根据;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不进行耕种性劳动,生活和劳动于其上的土地是“无主土地”,没有对美洲土地的财产所有权。这是哲学种族主义性质的劳动理论。用回到原生态方法检视的结果明证可鉴,洛克劳动理论在具体观点和内在逻辑两个层面存在根本性错误。马克思劳动理论在资本原始积累语境中展开,三个层面的内容标示出与洛克劳动理论之间的本质性区别:一是揭露资本原始积累客观历史逻辑中的种族主义性质,对包括“剿灭”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和“猎获黑人”为奴隶在内的资本原始积累活动进行激烈批判;二是认定以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为例证的采集、捕猎和游牧等非耕种性劳动均为取得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根据;三是为劳动理论建立哲学基础,“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是劳动者取得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法哲学根据,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劳动者取得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哲学本体论根据。

关键词:洛克劳动理论;耕种性劳动;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哲学种族主义;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


一、问题的提出及其说明

英国思想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是西方近代以来的标志性人物,深刻广泛地影响了英国和世界历史走向。洛克政治学说中作为哲学基础的劳动理论是后人关注的焦点。当代研究洛克的权威学者彼得·拉斯莱特(Peter Laslett)说,洛克是“现代世界政治学原理创始人”,“他所勾勒出的财产学说(即劳动理论—引者注)是一种原创性学说”,“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这种评价基于对洛克劳动理论一般性哲学意义的理解而来,忽略了其内在特质。在我国,近年对洛克劳动理论的研究有升温之势,为数不少的论文陆续发表。这些论文关注马克思劳动理论中的“洛克因素”问题,试图在马克思政治哲学语境中呈现马克思劳动理论与洛克劳动理论之间批判和继承意义的关系,但在二者之间的本质性区别问题上,仅指出其阶级立场和对私有财产制度理解之间的区别无法说明问题的全部,更本质性的区别也没有被揭示出来。

面对如上研究状况,我们提出并尝试回答如下问题:洛克劳动理论是一般性哲学理论还是针对特定问题的策略性辩护性说辞?马克思劳动理论与洛克劳动理论之间更本质性的区别是什么?用回到原生态方法检视历史事实、理论语境和个人经历就能够发现,洛克劳动理论不是一般性哲学理论,而是针对特定问题的策略性辩护性说辞。洛克劳动理论以特定指称对象为论说范围,以特定性质的劳动为判断标准,以特定现实性目的为论证目标,三者有机统一构成劳动问题研究中的哲学种族主义理论。

洛克劳动理论是哲学种族主义理论的定性带来了需要回答的问题,根据何在?请看如下事实。洛克不是把自己封闭于书斋中的纯学者,而是深度涉入英国当时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并在其中深深刻上自己独特印记的历史性人物。洛克深涉其中的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英国国内的政治斗争。1688年“光荣革命”是标志性事件,“革命”中确立起来的政治体制一直延续到今日,洛克在其中发挥独特且巨大的作用。其作用以追随“革命”中的权势人物沙夫茨伯里伯爵并为其出谋划策、串联曾游说和提供理论等形式表现出来。沙夫茨伯里伯爵之孙的话能够证明这一点:“当我祖父离开朝廷并受到其威胁时,洛克先生与他患难与共,正如过去同他共享荣耀一样。他向他透露最秘密的谈判,在事关国家大事但适合公之于众的问题上让他代笔。”

二是此时英国刚刚开始对外殖民扩张和资本原始积累的过程。洛克对这种影响了世界历史走向的重大政治经济事件的参与范围之广和程度之深,令人震惊。第一,洛克对英国人向美洲进行殖民扩张和资本原始积累活动持有积极参与的态度,“广博的知识”是能力保障,“极大的兴趣”则提供动力。第二,洛克曾是英国官方殖民美洲和从事奴隶贸易事务部门的负责人,这种行政职务使他能够更直接和更深入地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第三,洛克直接投资美洲殖民地贸易和非洲奴隶贸易并从中谋利,其关系最直接和最密切的卡罗来纳殖民地包括现在的南卡罗来纳州、北卡罗来纳州和佐治亚州的大部分,是当时美洲最大的奴隶贸易之地。第四,洛克是卡罗来纳殖民地中“享有领地管辖权的伯爵”,说明他在那里拥有自己的土地。第五,洛克为英国在美洲的殖民地起草法令和政策,《卡罗来纳基本法》(1669年)、《卡罗来纳农耕法》(1671—1672年)和弗吉尼亚改革方案(1696年)等出自他的手笔。第六,洛克是英国殖民制度的主要开创者和推动者之一,发挥如此重要作用的人物在当时的英国只有六至八人。如上情况是洛克提出劳动理论时直接发挥制动性作用的客观事实,基于此判断,他提出劳动理论的真实目的和这种劳动理论本身的真实性质并非难事。

如下事实能够进一步证明洛克劳动理论的具体性指向。

首先,洛克在《政府论》下篇第五章《论财产》中计有10次提到美洲或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例证性观点如下:美洲土著印第安人是野蛮人,“还是无主土地的住户”;与英国殖民者的耕种性劳动相比,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采集、捕猎和游牧等非耕种性劳动取得的利益一文不值;美洲土地通过英国殖民者的耕种性劳动能够增产,经济效率高是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重要根据,等等。如上观点不是洛克的发明,而是直接来自当时英国殖民美洲的殖民者。温斯罗普是英国马萨诸塞湾殖民地总督,他在与他人争辩时说美洲土著印第安人“没有圈占土地,居无定所”,其他殖民者则说,“美洲就是无人的住所”。这样的事实能够证明,洛克劳动理论是英国殖民者的心迹表达和殖民活动的哲学化论证。

其次,洛克的《政府论》下篇第五章《论财产》专门论说什么性质的劳动是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根据问题,这是洛克单独写作并且很勉强地塞入《政府论》下篇之中的内容。他为什么这样做?有研究者指出,直接目的是“证明剥夺美洲印第安人的政治组织和领土的正当性”。这位研究者在另一部著作中说得更直白:“《政府论》下篇的第五章被用来为剥夺原著民的传统领土权进行辩护。”

最后,洛克关于劳动的哲学种族主义理论对后世影响巨大,典型例证是成为托克维尔《美国的民主》一书的理论基础和出发点,形象性说法是美洲“整个这片大陆,当时好像是为一个伟大民族准备的空摇篮”。长期生息和劳作于美洲大陆之上的土著印第安人呢?“空摇篮”的比喻表明,在托克维尔这里,土著印第安人是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拥有者的意义根本不存在。“空摇篮”不过是洛克美洲土著印第安人是“无主土地的住户”说词的文学性表达,用语很雅致,认知无新意。

事实胜于雄辩。洛克劳动理论不是一般性哲学层面就劳动论劳动的理论,而是针对特定问题的策略性辩护性说辞。它自提出于英国殖民美洲、大规模从事奴隶贸易和开始资本原始积累的时代,洛克的多重私人利益就在其中,定性其为哲学种族主义理论,并非言过其实。

二、洛克劳动理论的内在逻辑及其论证

洛克劳动理论的主旨是回答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根据问题,意在确立特定的哲学性认知,把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土地变为英国殖民者的私有财产,天经地义、天然合理。《论财产》章开篇便提出在当时理论语境中是一般性的哲学问题。其一,上帝给予人类共有的东西中,人们如何使其中的部分成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其二,上帝将世界给予人类使用,上帝拨归个人使用的方式是什么?两个问题结合在一起形成当时英国殖民者急需回答的哲学理论问题,美洲财产所有权特别是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是如何起源的?为了达到哲学种族主义的理论目的,洛克暗藏深意地用两种财产所有权起源于劳动的理论回答问题,一种是财产所有权起源于非耕种性劳动的理论,另一种是财产所有权起源于耕种性劳动的理论。

财产所有权起源于非耕种性劳动的理论。洛克对自己观点的表述思路清晰。劳动使人类共有的自然界中的某物发生变化,成为财产所有权意义上属人的物。属人之物的财产所有权归于劳动者,基于此说劳动是获得财产所有权的根据。根据由层层递进的三阶逻辑构成。第一阶是劳动者对自己的身体拥有所有权,第二阶是劳动者对自己的身体进行的活动即“劳动”和“工作”拥有所有权,第三阶是以如上两种所有权为前提,劳动者对自己的劳动成果拥有所有权,具体例证有捡取的橡实、摘取的苹果和“印第安人所杀死的鹿”。洛克的论证逻辑表明,他认为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非耕种性质的采集、捕猎和游牧等活动也是劳动,这种非耕种性劳动同样形成财产所有权。这里有一个细节需要我们关注,洛克财产所有权起源于非耕种性劳动理论的论说对象是美洲土地之上的物产而非美洲土地本身。

财产所有权起源于耕种性劳动的理论。洛克说:“尽管财产的主要对象现在不是土地所生产的果实和依靠土地而生存的野兽,而是包括和带有其余一切东西的土地本身,我认为很明显,土地的所有权也是和前者一样取得的。一个人能耕耘、播种、改良、栽培多少土地和能用多少土地的产品,这多少土地就是他的财产。这好像是他用他的劳动从公地圈来的那样。”“上帝将世界给予全人类所共有时,也命令人们要从事劳动,而人的贫乏处境也需要他从事劳动。上帝和人的理性指示他垦殖土地,这就是说,为了生活需要而改良土地,从而把属于他的东西,即劳动施加于土地之上。谁服从了上帝的命令对土地的任何部分加以开拓、耕耘和播种,他就在上面增加了原来属于他所有的某种东西,这种所有物是旁人无权要求的,如果加以夺取,就不能不造成损害。”这或许是《论财产》章中最重要的论述,看似含义丰富、论证有力,实则内置玄机、包藏祸心。

其一,洛克直接点明自己的论说意图,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问题的主要对象是土地本身而非土地之上的物产如植物类和动物类物产。这是英国殖民者区别于其他殖民者如西班牙殖民者和法国殖民者的地方。西班牙殖民者眼中只有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黄金和白银等贵金属,法国殖民者看中与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之间的毛皮贸易,只有英国殖民者眼光深远,注意力集中于美洲土地本身。

其二,作为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唯一根据的劳动不是美洲土著印第安人进行的采集、捕猎和游牧等非耕种性劳动,而是英国殖民者对美洲土地本身进行开拓、垦殖、播种和收获等的耕种性劳动。这里需要我们注意,区分耕种性劳动与非耕种性劳动是洛克独有的做法,实际是洛克劳动理论的命门,能否注意到这一点是研究者能否准确理解这一理论的关键。

其三,英国殖民者通过耕种性劳动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无需他人同意。这里的“他人”指美洲土著印第安人。洛克在讲到英国国内公有土地变为私有土地的情况时指出,人们的同意和“由成文宪法加以确定”是前提条件。但是,这样的前提条件只有在英国那样的文明社会才具备,作为野蛮人的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仍然停留于原始社会状态,不具备这样的前提条件,反对性意见不算数。

其四,上帝“命令人们要从事劳动”,英国殖民者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土地,在侵占来的土地上进行耕种性劳动,是执行上帝命令的行为因而具有神圣性质,经由耕种性劳动获得的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也具有神圣性质。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如果反抗英国殖民者的侵占行为就是对上帝的冒犯,英国殖民者用暴力消灭他们是执行上帝命令的正义之举。殖民地官方法律规定,剥取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头盖皮予以英镑奖励。英国议会则宣布,“用警犬捕杀和剥头盖皮是‘上帝和自然赋予它的手段’”。

洛克劳动理论中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起源于英国殖民者耕种性劳动的观点已如上述。从两个方面的情况看,这种观点无法让人信服。就客观事实说,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生活和劳动于美洲土地之上已有两万年之久,英国殖民者是后来者,他们凭借耕种性劳动就能够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权利是什么?就理论层面说,在传统财产所有权起源问题研究的法权理论语境中,长期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有两种,最先占有是获得财产所有权的根据;普遍同意是获得财产所有权的根据。两种占主导地位的观点使洛克劳动理论处于不利境地,因为他对耕种性劳动的界说直接否定了两种占主导地位的观点,却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支撑自己的界说。如上两种情况是挑战和威胁,逼使洛克对耕种性劳动理论进行更为具体的论证和说明,我们见到的是如下内容。

第一,洛克认为,美洲土著印第安人是野蛮人,不懂得耕种土地,由此说他们“是无主土地的住户”。“开拓或耕种土地是同占有土地结合在一起的。前者给予后者以产权的根据。所以上帝命令人开拓土地,从而给人在这范围内将土地拨归私用的权力。”洛克论证的内容可概括为这样的理论逻辑: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唯一根据是对土地的耕种,英国殖民者进行耕种性劳动,所以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不进行耕种性劳动,所以没有资格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

第二,洛克明知自己理亏便转守为攻地反咬一口,把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反抗英国殖民者侵占自己土地的行为定性为“好事吵闹和纷争”,想占英国殖民者的便宜。上帝“是把世界给予勤劳和有理性的人们利用的(而劳动使人取得对它的权利),不是给予好事吵闹和纷争的人们来从事巧取豪夺的”。洛克反咬一口的底气源自对英国殖民者耕种性劳动与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肯定性关系的理解,这种理解以否定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与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之间的天然联系为论证目标,结论是只有英国殖民者才是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拥有者。

第三,洛克认为,英国殖民者以耕种性劳动形式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的数量有限,“没有任何人的劳动能够开拓一切土地或把一切土地划归私用;他的享用也顶多只能消耗一小部分。”洛克试图告诉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美洲可供耕种的土地面积是无限的,英国殖民者个人性耕种的土地面积是有限的。因此,英国殖民者“这种开垦任何一块土地而把它据为己有的行为,也并不损及任何旁人的利益,因为还剩有足够的同样好的土地,比尚未取得土地的人所能利用的还要多”。

第四,经济效率论的根据。洛克是资产阶级经济学中效率论经济学传统的奠基者之一。我们在这里关注他用经济效率论作为根据论证英国殖民者耕种性劳动是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根据的观点,意谓经济产出效率高是英国殖民者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根据之一。“一个人基于他的劳动把土地划归私用,并不减少而是增加了人类的共同积累。”这是宏观经济效率论,意在表明英国殖民者以耕种性劳动形式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土地是增加了“人类的共同积累”。除此外洛克还进行微观经济效率论的论证,以便在实证意义上证明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起源于英国殖民者耕种性劳动理论的合理性。“如果任何人考虑一下一英亩种植烟草或甘蔗、播种小麦或大麦的土地同一英亩公有的、未加任何垦殖的土地之间的差别,他就会知道劳动的改进作用造成价值的绝大部分。”宏观经济效率论和微观经济效率论的提出是洛克对资产阶级经济学的理论贡献,但它们被错误地运用于论证英国殖民者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天然合理的耕种性劳动理论,实际上是开启了极为恶劣有害的先例。

三、洛克劳动理论具体观点层面的根本性错误

洛克对耕种性劳动理论的论证过程及其结论试图给人以言之确然且雄辩有力的印象,实则存在根本性错误,具体观点和内在逻辑两个层面的情况都是如此。这里首先指证其具体观点层面的错误。

第一,洛克论述的字里行间处处表露出对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错误性认知。洛克认为,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不知耕作,被动地依赖自然恩赐苟活,经济社会整体发育程度低下,物质生活水平仅以维持生存为限度,拥有广阔肥美土地的统治者在衣食住等方面不如英国粗工。这样的认知已超出事实判断范围,哲学种族主义的想象发挥了根本性作用。一位西班牙早期殖民者讲到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阿兹特克帝国首都时说,“这座城市里有着超越他想象的财富和艺术品,城市中纵横交织着运河和街道,而在街道和运河间则密布着公共广场和繁荣的集市”。两相对比,一目了然。洛克为了达到上不得台面的理论目的,故意编造了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野蛮和经济社会整体发育程度低下的谎言,这种谎言与客观事实之间是南辕北辙的关系。

第二,洛克对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非耕种性劳动与英国殖民者耕种性劳动的区分主观武断,毫无事实根据。洛克劳动理论的立论前提之一是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不进行耕种性劳动,只进行采集、捕猎和游牧等非耕种性劳动。没有这样的立论前提,洛克劳动理论就无法建立起来。问题在于,洛克的立论前提是任意编造的结果,与客观事实尖锐冲突。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在欧洲殖民者到达美洲大陆之前就已长期种植棉花、烟草、马铃薯、西红柿、玉米、蚕豆、南瓜和辣椒等农作物,其中的棉花是哥伦布第一次美洲之行结束时献给国王的礼物,而棉花种植则成为后来世界贸易和工业革命的重要促成因素。对洛克的任意编造可以作出两种解释,无知或是别有用心。两种解释中的任何一种解释都能够证明,洛克对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非耕种性劳动与英国殖民者耕种性劳动之间的区分是主观武断的,毫无事实根据;以此为立论前提的劳动理论缺乏客观基础,策略性辩护性的意图无法掩盖。

第三,洛克对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非耕种性劳动的界说悖谬常识。洛克的真实意图是确立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起源于英国殖民者耕种性劳动的理论,只是出于论证需要才策略性地设定出橡实、苹果和野鹿等自然物产意义的财产所有权起源于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非耕种性劳动的理论。洛克没有说明也无法说明的是,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非耕种性劳动不是在土地上进行?橡树和苹果树不是长在土地上,野鹿不是跑在土地上?铁定事实无法更改,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非耕种性劳动同样以土地为前提,同样是拥有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根据。为了论证英国殖民者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的行为具有合理性,洛克不得不编造理由,硬说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生息和劳作于其上的土地是“无主土地”,借此否认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非耕种性劳动是拥有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根据。此为洛克的无奈之举。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非耕种性劳动在先,英国殖民者耕种性劳动在后。如果承认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非耕种性劳动是拥有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根据,那么,英国殖民者耕种性劳动的侵占性质便暴露无遗,不合理的本质就无法掩盖。

第四,洛克论说普遍同意与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关系问题的立场自相矛盾。一方面,在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问题上,洛克认为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普遍同意不是根据,从数量无限的美洲土地中“取出这一或那一部分,并不取决于一切共有人的明白同意”。另一方面,洛克讲到英国国内公有土地变为私有土地的情况时则极力主张,土地财产所有权变更的根据是“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共同的同意到底是不是取得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根据?洛克对问题的回答自相矛盾。理论上的自相矛盾是客观矛盾的反映,英国殖民者以耕种性劳动为由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土地,后者的反抗是情理之中的事情。面对无法躲避的客观矛盾,洛克哲学种族主义认知发挥作用的结果是无法让人信服的所谓理由,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共同的同意不算数,因为他们是野蛮人;英国人共同的同意才算数,因为那是在作为文明社会的英国国内发生的事情。现在的人们对西方双重标准的做法深恶痛绝,殊不知洛克是双重标准做法的始作俑者。

第五,洛克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的经济效率论论证英国殖民者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行为的合理性,貌似有理有据,实则荒腔走板。经济效率与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不是同一时间、同一性质和同一逻辑层面的事实,经济效率高或低不是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变更的正当理由。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于谁的事实在先,是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这样的问题发生于法权范围之内,具有法权性质,因而是法权性事实。经济效率高或低是随后出现的经济事实,在时间意义上后于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认定,二者之间是时间先后关系,不是同时并存关系。在法权意义上说,经济效率问题的性质已超出法权范围,二者并不处在同一逻辑层面,经济效率高或低无法证明更无法解决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于谁的问题。洛克把不同时间、不同性质且处于不同逻辑层面的问题故意混在一起谈,此为明显的时间先后错位、事实性质错位和理论逻辑错位。简单例证就能够把洛克错位论证的荒谬之处比照出来。假定洛克的土地亩产500斤小麦,种田能手未经同意便强行到洛克的土地上种小麦,亩产1000斤。按照洛克基于经济效率论而来的理论逻辑,种田能手以高效率的耕种性劳动为根据,占取洛克的土地财产所有权是合理行为。当真的面对这种情况时,洛克还能承认英国殖民者由于耕种性劳动经济效率高就可以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的理论是正确理论吗?洛克的两难选择出现了。承认种田能手的行为合理,就会失去自己的土地财产所有权;不承认种田能手的行为合理就得承认,自己以耕种性劳动经济效率高为根据,论证英国殖民者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行为的合理性缺乏根据,因此说自己的劳动理论是错误的。

第六,洛克对耕种性劳动理论的线性史观论证同样错误。洛克认为世界由野蛮社会和文明社会组成。野蛮社会是原始社会,原始社会的人是野蛮人,生活于自然状态之中,没有政府,没有法律,没有依法律而来的裁决机构,更没有支撑裁决机构行使权力的力量。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生活于这种社会中,所以说他们是野蛮人。与此相反的是英国殖民者,他们的国家是文明国家,生活于其中的社会是文明社会,文明社会的人是文明人,文明人的行为是文明行为。两种社会之间是线性演化关系,野蛮社会在先,文明社会由野蛮社会发展而来,文明社会比野蛮社会高一个等级。洛克线性史观论证的错误首先在于与客观事实相悖谬,美洲大陆发达的玛雅文明、阿兹特克文明和印加文明可为证据;更根本性的错误是把经济社会发育程度高或低的事实判断转变为价值立场,用价值立场代替事实判断。洛克认为经济社会发育程度高的英国殖民者作为文明人有权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土地,因为他们是经济社会发育程度低的野蛮人。作为理论,这不过是极为粗劣的哲学观点,但如果把它与英国殖民者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进而在肉体上“剿灭”他们的行为联系起来,其险恶的理论作用马上就能够显现出来。

第七,洛克劳动理论的哲学根据既缺乏客观事实基础又别有用心地错用《圣经》。洛克为劳动理论找到的哲学根据源自《圣经》,典型表述是上帝“命令人们要从事劳动”。这种哲学根据是想象的产物,具有神话性质,让其成为劳动理论的哲学根据,没有任何历史和当下的客观事实基础。神话之所以是神话,根本原因在于它是想象的产物,与客观事实无涉。文献事实明证可鉴,洛克劳动理论的哲学根据以别有用心地错用《圣经》为前提。上帝确实“命令人们要从事劳动”,但上帝没有明确指出哪种性质的劳动如采集性劳动、游牧性劳动或耕种性劳动是取得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排他性根据,更没有表示甚至暗示只有英国殖民者的耕种性劳动才是取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根据。

四、洛克劳动理论内在逻辑层面的根本性错误

洛克劳动理论具体观点层面的根本性错误已如上述。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众多的根本性错误?原因在于其内在逻辑出现了问题。出现问题的原因不难发现,哲学种族主义认知是幕后推手。

在传统法权理论语境中,洛克劳动理论的论说对象及其内部关系并不复杂。论说对象是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根据问题,它与三个客观因素直接相关,美洲土地、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和英国殖民者。三个客观因素相互交织构成不可分割的三种法权关系,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与美洲土地之间的财产所有权关系、英国殖民者与美洲土地之间的财产所有权关系和以美洲土地为中介的英国殖民者与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之间的土地财产所有权关系。

如果在传统法权理论语境中论说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根据问题,洛克无法达到哲学种族主义的理论目的,因为面临无法跨过的三种理论障碍。就最先占有是获得财产所有权的根据说,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长期生活和劳动于美洲土地之上,英国殖民者是后来者,洛克怎么论说也无法跨过最先占有的理论障碍。就普遍同意是获得财产所有权的根据说,英国殖民者在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时并未征得他们的普遍同意,洛克同样无法跨过普遍同意的理论障碍。在一般性哲学意义上就劳动论劳动地论说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问题,是洛克无法跨过的第三种理论障碍。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同样进行劳动,在劳动需要以土地为前提的意义上,洛克无法把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劳动与英国殖民者的劳动在本质上区别开来。无法跨过的三种理论障碍使然,必须摆脱传统的法权理论语境,构筑新理论语境,只有在新理论语境中才能为英国殖民者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的行为披上以哲学种族主义为内在灵魂的合理性外衣。洛克确实这样做了。

洛克构筑新理论语境的第一步是引进新理论因素,即上帝、区分耕种性劳动与非耕种性劳动和划分野蛮与文明的线性史观。三种新理论因素的引进使与传统法权理论语境相比的新理论语境发生了脱胎换骨式的变化,哲学种族主义认知被直接注入其中并发挥灵魂性作用,同时还能够掩人耳目。新理论语境不是由三个而是六个理论因素构成:上帝、美洲土地、美洲土著印第安人、英国殖民者、作为最终判断标准的耕种性劳动和区分野蛮与文明的线性史观。

多种理论因素缠绕交织构成极为复杂的理论关系,洛克对每一种理论关系的界说都由哲学种族主义认知左右,出现在人们面前的是似乎能够自圆其说实则存在根本性错误的耕种性劳动理论。

第一,上帝与美洲土地之间的关系。二者之间是创造者与被创造者和主宰者与被主宰者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性质决定了上帝是美洲土地的最高和最终所有者,传统法权理论语境中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面对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问题时的绝对优势地位被彻底否定。

第二,上帝“命令人们要从事劳动”中的劳动专指耕种性劳动,这就产生了耕种性劳动与非耕种性劳动之间基督教意义的法权关系。耕种性劳动是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唯一根据,因为这是执行上帝命令的行为;非耕种性劳动不是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根据,因为这是违抗上帝命令的行为。

第三,上帝与英国殖民者之间的关系。上帝是创造者,英国殖民者是上帝创造的子民;上帝是发布命令者,英国殖民者是上帝命令的执行者,因为他们遵奉上帝的命令进行耕种性劳动。这种关系性质决定了英国殖民者与上帝之间的关系最接近,也最密切。

第四,英国殖民者与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之间的关系。英国殖民者进行耕种性劳动是执行上帝命令的行为,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理所应当;由于是执行上帝命令的行为,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性质。这是“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论的原生态语境之一,哲学种族主义痕迹清晰可见。

第五,上帝与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之间的关系。上帝是发布命令者,美洲土著印第安人是违抗上帝命令者,因为他们没有遵奉上帝的命令进行耕种性劳动。这种关系性质决定了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必然会成为在上帝命令名义下被排斥进而被“剿灭”的对象。

第六,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与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之间的关系。他们进行非耕种性劳动是违抗上帝命令的行为,所以不拥有美洲土地的财产所有权;尽管他们长期生活和劳动于美洲土地之上,仍然是“无主土地的住户”。这种关系性质的判断貌似平实无害,实际是为英国殖民者在上帝命令名义下的任性妄为甚至胡作非为预留了无限空间。

第七,英国殖民者与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之间的关系。如上六个方面的内容决定了英国殖民者与美洲土著印第安人之间是如下性质的关系:执行上帝命令者与违抗上帝命令者之间的关系、耕种性劳动者与非耕种性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各自行为及其结果具有神圣性与不具有神圣性之间的关系、上帝子民与非上帝子民之间的关系、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的关系和文明人与野蛮人之间的关系。这些关系性质决定了英国殖民者对美洲土著印第安人拥有基于上帝命令而来的生杀予夺的权力。

如上诸多性质的关系是洛克新理论语境中客观存在并发挥制动性作用的客观事实。研究者如果不加批判地在如上理论语境中理解洛克劳动理论必然会掉入理论陷阱,因为其内在灵魂已不是传统法权理论语境中法权意义的客观事实及其不同构成要素之间的法权关系,而是被哲学种族主义认知左右的理论圈套。由此看来,语境转换对于洛克劳动理论具有生命攸关的重要意义,对于研究者来说则变成了必须穿越的理论谜障。只要对洛克劳动理论语境中新加入的理论因素稍加分析,这一点就能够被揭示出来。

洛克劳动理论语境中的第一个新理论因素是上帝。上帝是基督教的代名词,说明洛克从基督教文化传统入手论说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根据问题。这种做法使传统法权理论语境中简单明确的法权关系问题变成了基督徒与非基督徒之间因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而产生的关系问题。站在基督教立场上看问题,基于基督教立场而来的理由占尽优势,原本简单明确的法权关系问题变成了被基督教理由装扮起来的基督徒对美洲土地财产的权力问题。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处境。他们在传统法权理论语境中占尽优势,最先占有、普遍同意和从事劳动三者是无可辩驳的理由,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于他们天经地义,名正言顺。在洛克新理论语境中情势骤变,所有根据统统被基于基督教而来的理由否定,剩下的只有英国殖民者的权利和权力,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则变成了任由英国殖民者随意摆布和处置的对象,处置方式中的极端者是在肉体上“剿灭”他们。

洛克劳动理论语境中的第二个新理论因素是区分耕种性劳动与非耕种性劳动。这是洛克劳动理论的内核,有研究者评价其为“原创”,似乎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实际是洛克情急之下的强词夺理。传统法权理论语境中两种占主导地位观点中的哪一种观点都不利于英国殖民者,哪一种观点都无法为英国殖民者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的行为进行有理有据的辩护,哪一种观点都可以毫不费力地证明,美洲土著印第安人是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真正且唯一的拥有者。至于像已有研究者通常理解的那样,在一般性哲学意义上就劳动论劳动地论说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根据问题,洛克无法绕过更无法解决如何区分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劳动与英国殖民者的劳动,以便把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劳动排除于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外的难题。十分窘迫的理论情势逼使洛克非常主观武断地区分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劳动与英国殖民者的劳动,强行将其界说为非耕种性劳动与耕种性劳动,赋予二者基于哲学种族主义认知的特定含义,借机否定传统法权理论语境中占主导地位的观点,确立有利于英国殖民者的观点,使新观点指称的内容成为英国殖民者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土地的所谓根据。这是洛克劳动理论的命门所在,抓住这一点就能够直抵其哲学种族主义的内在灵魂。

洛克劳动理论语境中的第三个新理论因素是区分野蛮与文明的线性史观。在这种线性史观中,传统法权理论语境中客观事实的法权性质及其不同构成要素之间的法权关系已消失不见,人们见到的是哲学种族主义认知的标签化。非西方社会是野蛮社会,有色人种是野蛮人;与此相对应的西方社会是文明社会,白种人是文明人。整个人类社会历史具有线性演化轨迹,最高阶段是西方社会和白种人。现在的人们不习惯于这种赤裸裸的哲学种族主义认知,但它在洛克生活的时代是西方精英的共识,洛克也不例外。在后来的历史演进中,这种以哲学种族主义为底色的线性史观更加具有攻击性,由隐秘存在变为公开叫嚣,甚至毫不掩饰地主张,西方社会和白种人占有道德优先权,侵略、掠夺和征服非西方社会是西方社会的权力,屠杀作为野蛮人的有色人种是白种人推动文明事业进步的责任。只要细加分析就可以发现,如上线性史观在洛克劳动理论语境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作为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真正拥有者的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反抗英国殖民者侵占自己土地的行为,在洛克笔下竟然变成了野蛮人的“好事吵闹和纷争”,是“巧取豪夺”,“想白占人家劳动的便宜”。颠倒黑白的程度无以复加,发挥作用的认知方式是作为野蛮人的低等种族无权反抗。

五、马克思劳动理论与洛克劳动理论之间的本质性区别

马克思在资本原始积累语境中论述劳动与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的关系问题,创设出本质上区别于洛克劳动理论的劳动理论。区别表现于三个层面,一是洛克劳动理论的性质认知层面,二是基础性理论认知层面,三是哲学根据层面。

马克思在《1861—1863年经济学手稿》中摘录了《论财产》章中财产所有权非耕种性劳动起源论和耕种性劳动起源论的论述后便加以评论:“因为洛克是同封建社会相对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权利观念的经典表达者;此外,洛克哲学成了以后整个英国经济学的一切观念的基础,所以他的观点就更加重要。”马克思没有明确指出洛克劳动理论的哲学种族主义性质,但强调指出其资产阶级性质。洛克劳动理论的资产阶级性质内在地包括种族主义性质,历史事实能够证明这一点。资本原始积累活动在英国国内的主要内容是剥夺农民的土地,使土地资本化,同时为资本的实际运行准备无产阶级性质的劳动大军,这就是所谓的“圈地运动”。英国资本原始积累活动在国外的主要内容是掠夺有色人种的黄金和白银,侵占有色人种的土地,征服和“剿灭”他们,“猎获黑人”为奴隶,等等。用马克思的话说,“美洲金银产地的发现,土著居民的被剿灭、被奴役和被埋葬于矿井,对东印度开始进行的征服和掠夺,非洲变成商业性地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曙光。”用这样的证据检视洛克劳动理论,有充分的理由说它是英国资本原始积累活动国外内容的理论化,哲学种族主义是内在灵魂。与洛克劳动理论哲学种族主义性质形成强烈对比的是,马克思对资本原始积累活动的种族主义性质进行激烈批判,《资本论》中的如下论断可为证据:“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资本原始积累“是用最残酷无情的野蛮手段,在最下流、最龌龊、最卑鄙和最可恶的贪欲的驱使下完成的。”

在客观历史逻辑意义上说,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是英国资本原始积累活动国外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且发挥关键性作用,马克思明确地指出这一点:“没有奴隶,就没有棉花;没有棉花,就没有现代工业。奴隶制使殖民地具有了价值,殖民地造成了世界贸易,而世界贸易则是机器大工业必不可少的条件。”马克思这一指证是对客观历史逻辑的揭示,英国殖民美洲、侵占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土地进而在肉体上“剿灭”他们和“猎获黑人”为奴隶是资本原始积累必不可少的内容,同时是世界贸易的社会历史性前提。这样的前提为工业革命做好了社会历史性准备,工业革命的结果是机器大工业。看似孤立发生和存在的重大世界历史性事件之间存在本质联系,前者是后者的直接原因,没有前者就不会出现后者。这就是说,没有英国殖民者在美洲大陆的殖民扩张过程,就不会有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没有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就无处容纳黑人奴隶,没有黑人奴隶就无法大面积地种植棉花,没有棉花就不会有世界贸易,没有世界贸易就不会有工业革命,而没有工业革命,机器大工业只是一句空话。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是这一因果链条中的前提性、基础性和关键性环节。马克思这一指证使我们能够更进一步地确认,洛克劳动理论只具有一般性哲学理论的外观,实际是利用论说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问题的形式,为英国对外殖民扩张和资本原始积累活动服务的哲学种族主义理论。

在基础性理论认知层面,马克思劳动理论与洛克劳动理论之间同样存在本质性区别。为了追溯资本原始积累社会历史意义的最终源头,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专门系统地论述劳动与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的社会历史性关系问题,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根据作为例证出现在论述中。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是获得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唯一根据。与洛克劳动理论在本质上区别开来的是,这里的劳动既包括耕种性劳动,也包括非耕种性劳动,在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意义上,两种性质的劳动之间没有区别。“狩猎、捕鱼、游牧,以采集树木果实为生等等,也总是以占有土地为前提”,“在畜牧民族那里,对天然的土地产品——例如绵羊——的所有,同时也就是对他们所游牧的草地的所有”。马克思论述中的劳动具有原始性质,以通过劳动获得土地自然物产的形式表现出来,主要包括如下类别的劳动:采集树上的果实、抓捕水中的鱼类和捕猎地上的动物,进一步发展是驯养和游牧地上的动物。多种类别劳动中的任何一种劳动都与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存在同一性质的关系,劳动是拥有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唯一根据。这样的基础性理论认知具有普遍适用性,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非耕种性劳动与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关系的情况是典型例证。“在美洲蒙昧的印第安部落中,狩猎地区便是这一类财产;部落把某一地区认作自己的狩猎地盘,并用强力保护它免受其他部落侵犯,或者是设法把其他部落从他们所占有的地盘上赶走。”

马克思以美洲土著印第安人非耕种性劳动为例证的论述传递出三个方面的基础性理论信息。第一,像其他地区原始部落的非耕种性劳动与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是肯定性关系一样,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生活和劳动于其上的土地不是洛克所说的“无主土地”,而是以非耕种性劳动形式获得的属于自己的土地。第二,在一般性意义上说,有主土地的判断标准和根据不是像洛克指认的那样只有耕种性劳动,而是所有性质的劳动,采集、捕猎、游牧和耕种性劳动等皆然。第三,尤为重要者,非耕种性劳动与土地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的肯定性关系是“原始的形式”,也是后来劳动与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关系演变的社会历史性起点,具有最终判断标准的性质和意义。马克思认为这是财产所有权的“第一条规律”,指称内容是“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这个伟大的法哲学论断具有方法论意义,帮助马克思找到了作为“第二条规律”的“资产阶级所有权”的起源之处。如上论述表明,马克思劳动理论与洛克劳动理论之间的本质性区别非常明显地在基础性理论认知层面表现出来。

马克思劳动理论与洛克劳动理论之间的本质性区别还存在于哲学本体论根据层面。马克思为劳动理论建立的哲学本体论根据是主、客体之间辩证关系的理论。人类产生、存在和发展基于劳动,野蛮人和文明人“都必须这样做”。劳动的构成要素有三,劳动者、劳动对象和劳动工具。三者之间关系的动态化是具体的劳动过程,劳动过程中最基础性的关系是劳动者与劳动对象之间的关系,关系的哲学性表达是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马克思劳动理论语境中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包括三种性质各不相同的内容。一是事实发生意义的内容。没有主体就不会有客体,没有客体就不会有主体,没有主体和客体就不会有劳动,劳动是主、客体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二是社会历史意义的内容。任何劳动都具有社会历史性质,原始社会刀耕火种性劳动中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与后继社会如资产主义社会雇佣劳动中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具有社会历史意义的根本性区别。三是财产所有权意义的内容。主体对客体具有天然的财产所有权,因为客体是主体“自然的生产条件”。在马克思看来,“财产最初无非意味着这样一种关系:人把他的生产的自然条件看作是属于他的、看作是自己的、看作是与他自身的存在一起产生的前提;把它们看作是他本身的自然前提,这种前提可以说仅仅是他身体的延伸”。因此,“实际的占有,从一开始就不是发生在对这些条件的想象的关系中,而是发生在对这些条件的能动的、现实的关系中,也就是这些条件实际上成为的主体活动的条件”。“主体活动的条件”是客体,客体对于主体而言的意义是主体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财产所有权意义的自然、土地和生产资料等指称的内容是一个,即主体的内在规定和外化性表现。马克思对劳动理论特别是其中的法权性内容进行了哲学本体论意义的论证,达到了洛克劳动理论无法企及的高度。

六、结论与启示

1.马克思在创立劳动理论时确实受到了洛克劳动理论的影响。但是,两种劳动理论之间的本质性区别更明显,更重要。仅在一般性哲学层面理解洛克劳动理论,无视其哲学种族主义性质的客观存在及其有害影响,看不到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劳动理论与洛克劳动理论之间更本质性的区别,不能不说是马克思劳动理论研究中应当改变的状况。

2.洛克劳动理论的性质问题似乎已有定论,资产阶级性质非它莫属。资产阶级性质是概括性提法,提法的原生态层面指称何谓?很少有人究问和回答这样的问题。这是忽略洛克劳动理论提出时的社会历史背景、理论语境和个人经历及其决定性作用的结果。运用回到原生态方法顾涉这三个方面情况的理解结果会发生重大变化,洛克劳动理论的哲学种族主义性质就会显现出来。

3.为了达到为英国对外殖民扩张和资本原始积累活动服务的理论目的,洛克专门针对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根据问题构筑新理论语境,创设出英国殖民者耕种性劳动是获得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唯一根据的劳动理论。这种劳动理论极具欺骗和误导性质,是不少研究者掉入其中却不自知的理论陷阱。洛克劳动理论是具体观点和内在逻辑两个层面都存在根本性错误的哲学种族主义理论。

4.马克思在揭示资本原始积累客观历史逻辑的过程中论述美洲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根据问题,结论与洛克劳动理论之间存在本质区别。“劳动和所有权的同一”是包括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在内的劳动者获得土地财产所有权的法哲学根据,主、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是包括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在内的劳动者获得土地财产所有权的哲学本体论根据。两种哲学根据是判断标准,比照出洛克劳动理论的哲学种族主义性质。在一般性哲学意义上,马克思如上结论是逻辑与历史有机统一地研究劳动与财产所有权归属根据之间关系及其社会历史性演变规律的方法论指南。

5.洛克是近代以来西方意识形态观念的主要奠基者,天赋人权论、主权在民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论和官民关系契约论皆可为例证。在原生态语境中检视以如上四者为例证的西方意识形态观念及其历史会有惊人发现,洛克是西方双重标准做法的始作俑者。用洛克对待美洲土著印第安人的态度及其理论和英国殖民者对待美洲土著印第安人及其土地的行为检视如上意识形态观念,其双重标准做法的虚伪性质马上就会显现出来。当代西方的政客像他们的精神祖先洛克一样,在论说西方重大利益问题时仍然是以霸权主义和种族主义为底色的双重标准践行者。漂亮的意识形态口号常挂嘴边借以标榜自己和攻击他者,当自己的丑行甚至罪行无法掩盖时又换一种面孔用另一种标准为根据说话,美国政客在人权问题上的习惯性“表演”是鲜活例证。如上事实启示我们,要建设富有中国特色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前提性工作是对西方意识形态观念及其历史进行拨乱反正式的梳理,揭示其话语体系与客观事实及其历史之间的悖谬之处,使其虚伪险恶的本质裸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可惜的是到目前为止这项工作做得还远远不够,这是运用回到原生态方法研究洛克劳动理论及其与马克思劳动理论之间本质性区别的现实意义。

(本文刊发于《山东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2期。作者宫敬才为山东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特聘教授、博士、博士生导师;本文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的哲学思想新探”(16AZX001)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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